校内工资申报说明表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5-01-13浏览次数:115
校内工资申报说明表 |
发放类型 | 申报条件 |
科研绩效及政策性补贴 | 1.科研绩效 |
2.外来资金。附件必须包含转账凭证。 |
岗位津贴 | 部门津贴,项目码仅限“津贴”,其余项目不可使用。 |
津贴2 | 全校性质的/人数较多的绩效。如:教科研标识奖励/科研业绩奖励/教学成果奖等,需人事处处长审批签字。 |
其它2 | 各部门发的其他费用,如加班费/慰问费等。 |
占用学校绩效:需人事处处长签字审批 |
不占学校绩效或被发放人全部为退休人员:不需人事处处长签字审批,但需附上不占绩效的相关证明文件。 |
课酬(继教院专用) | 继教院课酬,仅限继教院申报。占校内绩效的需人事处处长审批签字。 |
班/辅津贴(学生处专用) | 辅导员津贴,仅限学生处申报。需人事处处长审批签字。 |
监考费(教务处专用) | 外来考试监考费,如四六级监考/省直事业单位监考等。 |
支部书记津贴(组织部专用) | 支部书记奖励,仅限组织部/院办申报,需人事处处长审批签字。 |
校浮津贴(人事处专用) | 仅限人事处申报 |
奖励(人事处专用) |
教授博士津贴(人事处专用) |
津贴1(人事处专用) | 预发奖励性绩效。仅限人事处申报 |
住房补贴(人事处专用) | 新进博士安家费及租房补贴 |
补其他(人事处/财务处专用) | 补发特殊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