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全国各地房地产政策综述

发布者:房地产研究所发布时间:2022-01-31浏览次数:307

    一、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120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强调,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防范化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增强调控政策协调性精准性,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坚决有力处置个别头部房地产企业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1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126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以满足外出务工春节返乡人员消费需求为重点,开展智能家电、绿色建材等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给予适当购置补贴。引导房产、汽车、家电销售企业在春节消费旺季,通过分期免手续费、赠送抵扣券、降低首付比例、补贴置换等方式,扩大大宗商品消费。

131日,青海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促进消费工作的十条措施》明确提出,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适应住房需求变化,提高住房市场化水平,合理安排住房租售结构,提供多元化住房选择,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促使房价、房租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开展西宁等城市住房租赁试点,落实税收、金融、租购同权等优惠支持政策,依法保障承租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开展规模化运营,多渠道增加租赁房源供应。以西宁市为重点,其他地区结合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有效保障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完善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等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三、支持房企合理融资需求

119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召开2022年北京地区货币信贷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更好满足购房人合理住房需求,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四、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114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力争到30%以上。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阜阳、六安等6市为我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

118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的《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指出,三人以下家庭和单身人士可以入住二居室及以下户型,二孩、三孩家庭可以入住三居室及以下户型。根据供需匹配情况,出租单位也可以将多居室户型拆套安排使用。一个家庭或单身人士只能入住一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社会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应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出租单位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可以按年度调整;价格调增的,调增幅度应不高于市房屋管理部门监测的同地段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同期增幅,且年增幅应不高于5%

五、实行购房补贴政策

13日,昆明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在昆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昆就业且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昆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昆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六、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14日,海南省发布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提出,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开展全岛同城化户口登记通办试点。按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对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社保关系转移一次申请、全程代办制度。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实现跨省通办”“一码通行

七、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1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2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8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4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60%。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128日,福州市发布的《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提出:1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2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住房;3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福州户籍职工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央行降息下调5年期LPR 

1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1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3.7%5年期以上LPR4.6%5年期LPR21个月来首次下调。其中,与房贷挂钩的5年期以上LPR此次下调5个基点,百万房贷每月少还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