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力做好“保交楼”工作
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
7月25日,银保监会召开全系统2022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座谈会。会议指出,支持地方做好“保交楼”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配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8月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房地产纾困基金设立运作方案》。郑州市有关部门与金融机构、央企、市级国有投融资公司、房地产企业代表等,决定成立一个规模暂定为100亿元的房地产纾困基金方案。纾困模式分四种,一是“棚改统贷统还”模式,由政府平台公司接收,后期政府主导;二是资产大于负债的项目,可选择“收并购”模式,由政府组织国央企、金融机构对接,解决企业现金流问题;三是资不抵债的,可采用“破产重组”模式,由政府组织破产重组,以保证项目交付;四是销售不畅、建设资金困难的,可选择“保障性租赁住房”模式,由政府组织专项建设贷款。
二、限购限售限跌政策松绑
7月4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将东莞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除上述5个镇(区)以外,东莞其他镇(区)正式解除限购。
7月4日,广东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经申报,每次调整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如需调低申报价格,每次调降幅度不得超过上次销售价格5%。
7月6日,成都住建局官方微信号发布《关于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居民即可申请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购区域取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资格。
7月18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在本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限可以自合同网签备案时起算,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8月4日,北京市住建委传出消息称,昌平区平西府、顺义区福环、顺义区薛大人庄等三宗地被列为全龄友好住宅项目试点。中心城区老年家庭(60周岁及以上)购买上述试点项目,并把户口迁至试点项目所在地的。老年家庭名下无住房且无在途贷款的,购买试点项目普通住房执行首付比例35%、非普通住房执行首付比例40%,以及相应的贷款优惠利率;购买试点项目14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按首套房首付比例35%、二套房首付比例60%执行;其子女可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
三、纷纷出台购房补贴政策
7月12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石家庄市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对引进的符合本市人才绿卡B卡条件的,持卡人到石家庄市工作或创业之日起5年内,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毕业生可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30万元、硕士10万元、学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7月18日,哈尔滨市住建局起草了《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具有哈尔滨户籍,符合生育政策,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第三胎家庭,在9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等,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个人在9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线上、线下房展会期间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额100%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按照5:5比例分担。
7月25日,浙江省温州市住建局与温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实行财政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财政将给予购房款0.6%的补贴。
四、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
7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调整共同申请人的范围。一是将公积金贷款定义调整为普通公积金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二是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论有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同时还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7月11日,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征求《佛山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佛山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升至100万元,高层次人才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提取额度拟为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当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的3倍。
7月22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同时,取消首套房面积限制性要求。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首套自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规定,即对首套房面积不再有限制性要求。
7月25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和流程的通知》,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调整为40%。
五、放宽落户条件
7月2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和上海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均可累计纳入南京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六、加强预售资金监管
7月14日,西安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工作措施的通知》,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全部房款)应全部直接存入专用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设账户收存购房人的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