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参保大学生申请省级调剂金补助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3-19浏览次数:643

各系:

2012年参保的大学生,在20131月—3月后生病治疗终结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申请调剂金补助的,2013325日前,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后,送交至院公共事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公共事务管理科(联系人:宋亚莉,联系电话:62158116)。

申请时,需提交个人申请、发票、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药费结算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特此通知

公共事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