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4-08浏览次数:951

各系:

现将我院本月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及范围

报销对象为我院20112012年参保的大学生。报销时需提交:发票、药品清单、门诊病历(住院二次报销的还需提供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住院结算单)、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复印件(不能用徽商银行帐号)。

二、报销时间及地点

报销时间:2013415日(周一)、16日(周二)上午900至下午400(中午不休息)。

报销地点:行政楼一楼,学生事务管理中心,联系人:宋亚莉、郑敏,联系电话:62158116

特此通知

公共事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