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2021年度定点印刷企业的补充通知
合财购〔2019〕716号
市直各单位: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9-2021年度定点印刷企业的通知》(合财购〔2019〕130号)重新公布了11家定点印刷企业。为保障市直定点印刷工作正常开展,现作以下补充通知:
1.根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徽联众印刷有限公司中标无效的处理决定》(合公决〔2019〕150号),暂停安徽联众印刷有限公司办理2019-2021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恢复印刷或终止安徽联众印刷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资格将另行通知。
2.因安徽省地质印刷厂已注销,现取消其2019—2021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资格,不再承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
附件:定点印刷企业联系人一览表(调整后)
合肥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9日
合肥市2019-2021年度定点印刷企业联系一览表(调整后)2019【716】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费率 | 业务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备注 |
安徽省财政厅印刷厂 | 蜀山区史河路8号 | 42% | 黄晓峰\刘会洋\陈勇 | 13695690928\13965093145\17605678152 | 65177008 | 保密资质 |
合肥新南印务有限公司 | 长江西路968号 | 52% | 骆源泉\骆圣兵\陈永春\尹春\钱立祥\张正传\骆亚敏 | 13637075298\13905693381\13866749907\ 13705605647\13705516761\13605510533\13956932291 | 65380566 | 保密资质 |
合肥添彩包装有限公司 | 东流路315号(与金寨路交口) | 42% | 张庆功\汪凤\胡邦林\丁芬 | 13605601929\15856982654\13053061972\18956086748 | 63512856 | 保密资质 |
安徽国瑞安全印务有限公司 | 庐阳区汲桥路50号 | 50.16% | 张莉\李瑶耀\朱思娟 | 13866750680\18656590901\13866152755 | 65395998 | 保密资质 |
合肥华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庐阳区大杨业园 | 41% | 赵仁迪\朱秋香 | 15665454555\15256972067 | 65714687 | - |
合肥市市直机关印务有限公司 | 市政务中心三区C座商务中心 | 46% | 陈德莹\戚兰娜\黄蕊\吴云峰 | 13805698032\13856993280\17333209556\15256548545 | 63538913 | 保密资质 |
安徽省快马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市府广场天徽大厦C座6楼 | 26% | 付丽 | 13866774775\62622979 | 62616376 | - |
包河工业园北京路与大连路交口 | 49% | 张诚 | 13505515910 | 63423499 | - | |
安徽省皖中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巢湖市经济开发区玉泉路 | 35% | 张伟、叶应涛 | 18005655520\13705656613 | 82613256 | - |
关于做好2019-2021年度市直单位定点印刷工作的通知
合财购〔2018〕1690号
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印刷费支出管理,规范印刷服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公开招标,安徽联众印刷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我市2019-2021年度合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企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定点印刷企业名单及服务范围
安徽联众印刷有限公司、安徽省地质印刷厂、安徽省财政厅印刷厂、合肥新南印务有限公司、合肥添彩包装有限公司、安徽国瑞安全印务有限公司、合肥众诚印刷有限公司、合肥市市直机关印务有限公司、安徽省快马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肥华云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为我市2019-2021年度合肥市区内定点印刷企业,承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印刷业务;安徽省皖中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巢湖市区域的市直单位定点印刷企业,承办巢湖市区域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印刷业务。
二、定点印刷业务范围及要求
1.方便工作、提高效率,对零星印刷或小额印刷费不要求进入中标定点印刷厂家实行定点印刷,尽可能在本单位文印室印制。大宗印刷或本单位文印室不能印制、确需交由印刷厂家印制的,必须进入中标的定点印刷厂家印刷。
2.市直单位印刷业务金额较小时(10万元以下),可直接选定1家定点印刷企业承办印刷业务。印刷企业收费直接按投标费率计算(具体各中标企业投标费率详见附件),其收费基准为省印刷协会2008年制定的《安徽省印刷工价指导价》。
3.市直单位单项印刷业务达到10万元及以上时,应当采用“二次竞价”的方式确定印刷厂家。
4.单位印制“书刊”等出版物,由定点印刷企业负责向相关部门代理申请“书号”,书号费用由采购单位一并结算;印制文件汇编、内部资料等,由定点印刷企业向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免费代理申请“内部书号”;定点印刷企业承办会议材料印刷,承诺在会议期间提供24小时服务。
三、定点印刷二次竞价的组织实施
1.确定需求。
市直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需印刷的物品后,提出所需印制物品的具体规格、型号、纸张和装订要求等具体要求。
2.发出询价邀请函。
市直各单位应向至少3家定点印刷企业发出询价邀请函。定点印刷企业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询价函。如印刷业务不在其经营范围内,应回函说明。
3.询价要求。
(1)报价方式采用密封报价形式。
(2)定点印刷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一次性报价文件。
4.询价确定成交结果。
在符合需求的前提下,按有效最低价法确定承办印刷企业。各定点企业报价不得低于承诺的优惠率,单位应选择最低报价(单价或总价)的印刷企业作为承印企业。
5.签订合同。
确定承办印刷企业后,应及时签订合同。承办印刷企业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印刷。
四、支付方式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定点印刷费用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在非定点单位印刷发生的费用,市国库支付中心不予支付。
五、监督检查
市直单位的印刷应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定期进行检查。定点印刷企业如有违规行为,请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66223531)。
市属各县(市)区参照本通知执行的,应当与定点印刷企业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印刷范围、资金结算办法等,定点印刷企业应给予本次招标相同的优惠和承诺。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定点印刷企业联系一览表(排名不分先后)
合肥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