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未达到合肥市政府采购目录集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委托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的通知
各系、院直各部门:
根据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招标采购程序,本着合法、规范、专业的原则,保证我院采购更加公开、透明、公正,对我院未达到合肥市政府采购目录集中限额标准的零星采购招标项目送交安徽省招标集团招标,实行集中打包分类,省招标集团代理招标的方式采购,具体流程如下:
1、申购部门填写《合肥学院内部请示报告事项呈批单》(院办网页下载)报院领导批示。
2、填写《合肥学院招标项目申报审批表》(院监察处网页下载),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并落实经费,基建维修项目须经建管处审核确认(市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类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申报,具体见院公管处网页规章制度栏《2016年合肥市市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申报批准后将《合肥学院内部请示报告事项呈批单》和《合肥学院招标项目申报审批表》及该项目的具体参数(含电子档)报到学院公管处国资科。
4、学院公管处国资科分类打包后集中报省招标集团挂网招标采购。
5、根据省招标集团发放的中标通知书,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6、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到学院公管处国资科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并到学院计财处报销。
7、招标材料自报送到公示结束约需25天时间,请申报采购部门提前做好计划安排。
8、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合肥学院
2016年4月1日
关于我院未达到合肥市政府采购目录集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委托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