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维修事项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王美玲发布时间:2017-03-20浏览次数:469

各系部、院直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校园维修工作,根据院行政〔201737号《合肥学院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对校园维修申报管理等事项通知如下:

1、校园维修改造工程实行立项申报制,当年申报,学校审批,下年实施,申报时间每年6月份。

2、零星维修,各部门报送公管处统计,根据维修工作量大小,分别由相关部门维修。联系电话:62158101。一期物业:62159325,二期物业:大众62158538,顺昌62158403

3、水电应急维修由后勤集团水电中心负责,一期:62158107,二期:62158109,家属区:62158108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学院零星维修申报表;

2、合肥学院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行政〔201737号)。

  

  

公管处 建管处 后勤集团

2017310

  

合肥学院零星维修申报表.xlsx

合肥学院(院行政〔2017〕37号)(合肥学院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