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直各部门:
请未办理干部保健证的厅级领导干部和正高职称的教职工(包括退休),下载并填写附件《干部保健登记表》,并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由各系、各部门统一收齐,于3月20日前交公管处公共事务管理科(行政楼4楼419室,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62158051),由公管处集中报送省保健委办理干部保健证。
相关材料如下:
厅级干部:1、行政批文复印件;2、二寸的照片一张。
正高职称:1、正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聘书(原件、复印件);3、二寸的照片一张。
附件:干部保健证登记表(表格中“证号”“门诊”“住院”“备注”四栏不需填写内容)。
公管处 组织部 人事处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