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美玲发布时间:2023-10-30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资产配置,落实账实相符要求,结合2023年资产清查实际情况,经学校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根据实际情况,本轮申报报废资产为已超过使用年限、且已无法正常使用无修复价值的家具用具类设备(家具类报废年限15年)。

2、申报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应账、物相符。

二、工作流程

1部门申报:各资产使用部门根据本部门资产实际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资产清理,加强账物核实,对超过报废年限确实不能使用资产进行充分论证评估,形成本部门拟报废固定资产清单,并通过校资产管理系统申报处置信息。资产报废事项需经部门集体会议研究通过。

2材料提交:部门结合审核意见,向国资处提交资产报废的部门会议纪要、资产报废申请材料(格式见附件1)、《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明细表》(见附件2)。

3实地核查:国资部门根据各单位提交顺序安排工作小组开展实地实物审核,并在资产管理系统提出审核意见,完成学校待报废资产情况汇总。

4实物回收:鉴于家具类的特殊性,本轮拟报废资产前期仍由各部门保管,待学校会议审议通过、财政主管部门批复后,按有关程序和规定依据报废申报清点回收处置。

5审批与处置:

根据固定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待报废资产还需经技术鉴定、学校会议审议、财政主管部门审批、公开拍卖等流程,请各二级单位按要求配合执行。

三、申报时间

本轮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111日至1127日。请各部门、各学院资产管理员于20231127日前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报废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国资处资产管理科行政楼418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62158097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原则,严格履行申报审批程序,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2、各部门应妥善保管待报废处置资产,保证资产的完整性,直至完成回收。

3、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清查核实本部门待报废资产,并做好收集汇总和申报工作,同时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及时清理本人名下资产,夯实资产底数,切实做到资产账物相符。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1031


附件1:资产报废处置申报模板及系统申报流程指引.docx

附件2: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