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参保大学生异地住院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王美玲发布时间:2017-09-07浏览次数:1544


各系:

需报销异地住院医药费的同学,请将材料于2017920日前送交公共事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公共事务管理科谭老师处(地址:行政楼4419房间,联系人:谭德辉,联系电话:13856047527),由公共事务管理科统一送报市医保中心。

所需材料如下:

1、由学生个人填写大学生医保零星报销申请表及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单(见附件或公共事务管理处网页下载中心),系部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

2、住院费用单据一律是原件,单据包括: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需盖章)、其他材料(如证明材料、处方等该同)。

3、已报过新农合,剩余部分再报大学生医保的(建议先报大学生医保后再报新农合):需提供原始发票复印件和新农合结算单(均要加盖新农合财务专用章)、其他材料与第二项相同。

特此通知



附件:1、大学生医保零星报销申请表

2、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单



公共事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96

异地住院报销填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