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学院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13来源: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作者:浏览:128设置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和《合肥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经党委、校学生会同意,定于20226月3日召开合肥学院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本次学代会现面向全院学生进行提案的征集工作。

学代会提案的征集和落实是广泛调动全青年积极性、激发青年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是进一步促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经学代会提案审议委员会讨论,对提案的撰写和征集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对象

本院在读本科学生

二、提案范围

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征集:

1、学务学术类。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创新实践类。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类。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垃圾处理与分类、日常疫情防控等方面;

4、文体活动类。具体包括课后文娱活动、体育选课制度、文娱类活动等方面;

5、安全自律类。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6、其他内容类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有关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提案的立案、审理及办理

(一)各班团委、学生会组织基层团学组织对提案工作进行广泛讨论、深入挖掘,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对有价值的提案经研究后,由提案人填写《合肥学院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表》进行立案。

(二)本次学代会代表应以提案人或者附议人的身份积极参与到提案征集工作中。对于优秀提案的提案人及附议人,各班在推选本次学代会代表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本次提案征集工作中,各班应注重非学代会代表的同学的提案权利。

(四)提案提交流程5月15日至5月19在全班范围内收集提案;5月20日至5月23提案人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表格 

)由学院提案组对线上提案进行分类整理,再与各个班总结的提案合并总结。

)根据提案整理结果,大会提案审议委员会将会从有效提案中选取优秀提案。

四、提案要求

(一)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限于本校和本次学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二)填写提案前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调查研究、分析筛选,保证提案的群众性与代表性

(三)提案要求真实、完整,一般应包括案由、内容、改进措施等。

(四)提案一案一事,不能一案多事。提案内容应与学校改革发展和学生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

(五)提案人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团体(例如某班集体、团支部、学生组织等)。提案人信息要求真实、完整,不得匿名

(六)附议人至少三人。当以团体为提案人时,应列举至少三名团体成员作为附议人。

(七)不符合条件的提案,按一般意见转有关部门参考。

合肥学院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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