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基础实验与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0-09-08浏览次数:269

院、部、中心,院直各部门:

   为落实《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44号】》(皖教秘思政【2020】74号)文件精神,结合黄金城hjc999实际,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合肥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相关内容。各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成立5人及以上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志愿者队伍(见附件一),负责本单位通讯联络、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伤员救护等工作。

    二、根据2020年4月1日实施的《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的要求,(见附件二)编制本单位重点部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做好室内灭火器的统计(见附件三):新购的灭火器5年需要重新灌装,灌装后的灭火器每2年要进行重新灌装;压力过低(指针处于红区)的灭火器需要及时灌装;灭火器连续使用10年或筒身锈蚀超过三分之一,强制报废。

    四、做好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重点部位有消防专项管理规章,并张贴到位;二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有台账记录;三是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并有记录;四是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六是教职员工、学生消防知识掌握情况;七是经常有人的房间要有疏散路线图。

    五、安排专人每日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一是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是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四是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是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高层建筑、变配电室、设备间、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库房、施工现场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防范措施。

    六、落实标识化管理。对实验室、重要库房及不能断电的房间,明确责任人,并将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张贴在明显位置,确保24小时能保持联系。

    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教学、实验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专人管理,保存措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超量储存,是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酒精等易燃易爆消杀物品储存是否规范安全,使用时是否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

    八、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对教职员工每年一次、消防重点单位每半年一次、对新进人员要及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演练。教职员工要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教学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

    以上检查内容,各单位自查后,形成书面总结,并提交附件一、二、三的表格及预案,所有材料于9月25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后,交保卫处,电子版发至389363331@qq.com。

    保  卫  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