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多形式多角度宣传展示党的百年历程和党领导下的妇女事业取得的丰硕成就,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妇联、市文联、合肥产投集团联合开展“党的女儿 最美巾帼”主题摄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党的女儿 最美巾帼”主题摄影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爱党爱国、忠诚敬业,使命担当,传承美德的初心情怀,通过广大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的镜头分享,充分宣传和展示各条工作战线、各行各业优秀女党员和党员家庭的典型事迹和昂扬风貌,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听党话、跟党走,在新征程上彰显巾帼风采、贡献巾帼力量。
二、征集范围
(一)展现我市广大女党员在积极投身抗击新冠疫情、防汛抗洪、脱贫攻坚等急难险重工作中,无私奉献、共克时艰,始终与党委政府同心同行、同心同向奋战一线的场景;
(二)展现我市在改革发展、民生保障、教育、法治建设等各条工作战线上的优秀女党员立足岗位、不畏艰难、勇于创新、服务发展,在“五高地一示范”的征途上建功立业镜头;
(三)展现我市广大女党员及党员家庭弘扬文明风尚,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社会治理,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感动画面;
(四)展现我市广大女党员和党员家庭当下的幸福生活或时代变迁带来的喜人变化,在党的阳光照耀下生活的幸福瞬间;
(五)展现我市广大产业女工,特别是各条产业战线上的优秀女党员,发扬工匠精神、追求科技进步、奉献敬业的风采。
三、作品要求
(一)来稿作品须拥护党的领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二)投稿者应实名投稿,拍摄对象应为合肥市内优秀女党员中的典型人物。
(三)投送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组照视为一幅作品,限4-8幅),可适度进行调整,但不得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
(四)只征收电子稿件,来稿以“作品名称+作者+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附作品说明(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完整信息),无相关参赛信息的作品视为无效。邮箱投稿作品须为未经压缩的原片,窄边尺寸不小于2000像素,JPG文件不小于5M,TIFF文件不小于20M。
(五)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涉及有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主办方拥有全部入选作品的永久使用权,有权在展览展示,书籍画册印刷出版、信息网络传播等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另行支付稿酬。
(七)投稿者一律视为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投稿要求。主办方拥有对此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参赛作品请发送至邮箱:wangfei111@hfuu.edu.cn,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党委宣传部
工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