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部: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和安徽省社科规划办的通知,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请各系、部组织教师在前期预申报工作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学习《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申请书》和《活页》,着力提升申报质量。有关事项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
二、《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资助额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五、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六、填报要求: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5年12月版)和《活页》的填写要求,如实、规范地填写材料。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按旧版《申请书》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
(1)《申请书》第六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请申请人依据表格填报要求,录入相应内容,时间填报为:2016年2月20日。
(2)《申请书》第七项“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审核意见”栏录入“审查合格,同意申报”,时间填报为:2016年3月1日。
七、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未尽事宜请参见各有关申报材料。
八、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包括(1)纸质版申请书1式7份,活页8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采取“1夹14”的方式;(2)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2003版word)。
请科研秘书认真、细致地对本系、部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保证申报质量。
2016年2月17、18日两天,请各系、部集中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校科技处,并将电子版发到校科技处邮箱(kyc@hfu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