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报销程序的通知
发布者:基础实验与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16-01-11浏览次数:366
| | | 各系部、院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全院师生员工服务。从2016年元月起,各系部、院直各部门需要报销的单据,按审批权限经本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即可至计划财务处相关科室办理报销事宜。凡报销凭证需要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的事项,会计受理后,由财务统一报送领导审批,待审批后,4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该笔报销业务。 2016年财务报销业务从1月12日开始办理。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6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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