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做好习近平同志<论教育>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4〕307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贯彻落实,并将各单位开展学习宣传工作的有关情况于10月31日前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bg@hfuu.edu.cn。
联系人:万昭莹,电话:0551-62158037
附件1: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做好习近平同志《论教育》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做好习近平同志《论教育》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