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做好习近平同志<论教育>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基础实验与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4-09-23浏览次数:20

各二级党组织: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做好习近平同志<论教育>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4307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贯彻落实,并将各单位开展学习宣传工作的有关情况于1031日前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bg@hfuu.edu.cn

联系人:万昭莹,电话:0551-62158037

附件1: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做好习近平同志《论教育》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做好习近平同志《论教育》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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