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刘鹏飞同志被列为正科级岗位考察对象人选,现进行公示,考察对象人选名单如下:
刘鹏飞同志(男,汉族,1985年03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研究生处副科级职务)被列为研究生处正科级岗位考察对象人选。
如对以上人选有不同意见,或发现其在干部调整中有拉票等违纪行为,请于2021年10 月29日(周五)下午5点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实名向考察组反映,也可向纪委反映。欢迎对考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机关党委纪委联系电话:62158025。
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62158031。
附:考察组联系方式
序号 | 考察组成员 | 考察对象 |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 | 考察组联系方式 |
1 | 汪潘义、孙静宇、陈朝明 | 刘鹏飞 | 研究生处 | 15305697771 |
机关党委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