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5-10浏览次数:209

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59日至513日将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为期一周的期中教学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常规检查

1)课堂教学执行情况。

2)实验室运行状态检查:各模块(课程)实验开出情况;实验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检查;按照《合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检查梳理实验室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3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要求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严格落实毕业设计(论文)进程。

4)认知实习工作的准备情况。

2、专项检查

2015级本科各专业第二课堂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各专业第二课堂的主要形式、具体学分分配方案、活动计划、执行时间、保障措施等。

二、检查方法

本次期中检查采用系(部)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以各系(部)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要求

各系、部、在常规检查结束后,予以认真总结,总结报告经系主任签字后于516日交至教务处。其中常规检查第(1)项课堂教学执行情况交至教务科;第(2)(3)(4)项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管理科,电子档发至:sjjxk@hfuu.edu.cn

各本科专业在制定第二课堂实施方案时,应按照《合肥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立足培养目标,合理设置专业第二课堂包含的项目和学分分配方案,并经系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请于615日以前将纸质版一份(系教学委员会主任签字、盖公章)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档至:sjjxk@hfuu.edu.cn

教务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