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8-23浏览次数:626

各教学单位:

安徽省教育厅近日下发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教学单位、各位教师认真查看通知链接中的申报指南,填写相关项目申报书,由所在教学单位初审后加盖部门公章报送教务处(纸质材料一份)。

申报工作中请注意以下几点:

1、资格审查: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原则上已获校级立项的项目(项目进展情况良好)才可以申报省级同类型项目;在研省级项目未结题,不得申报同类型省级项目。

2、申报时提交的纸质材料供专家组评审使用,评审结果完成公示后,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流程完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平台材料提交工作。

95日前以教学部门为单位,提交各类项目纸质申报书;920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平台开放申报,请需要登录平台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尽快在平台上完成用户注册(流程见附件)。为避免与黄金城hjc999评估工作冲突,各项目负责人必须于923日前在平台上完成电子材料上传,学校将按评审结果向省教育厅推荐。

3、申报中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教育厅通知链接:http://www.ahgj.gov.cn/72/view/4455

邮箱:jyk@hfuu.edu.cn

电话:0551-62158064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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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操作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