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生学籍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科发布时间:2024-09-1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开展本科生学籍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对象

2024年4月至8月离校本科(包括毕业、结业、退学和换证学生)
二、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按要求对归档材料认真鉴定、审核,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规范、准确,并安排专人完成毕业生学籍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2. 学籍表和学业成绩表是学生在校学习经历记录和证明,关系到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档案材料打印要求纸面整洁、墨迹清晰,表格设计规范,页面美观大方手写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字迹工整;加盖公章,要求做到公章位置准确,印迹清晰。

3. 按学号顺序打印学生学籍表和学业成绩表,所修课程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课程性质准确无误。以班级为单位装订成册,包括封面、目录、学生学籍表和学业成绩表。

三、材料提交

2024年9月29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309室)。


附件-2024年学生学籍材料归档.zip



 

教务处

2024年9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