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共建联合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嵌入式实验室)等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经纪委办公室、科研处等部门联合研究决定,开展校企合作共建联合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嵌入式实验室)自查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清理内容
校企合作共建联合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嵌入式实验室)建设和合同履行情况;对实际运行情况不力、协议执行期结束等情形的共建项目进行清理。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规范校企合作共建联合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嵌入式实验室)管理和实施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有关环节,对校企合作共建协议及合作进展情况等进行专项排查。
2.各学院根据校企合作共建工作开展情况,填写《校企合作共建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25年1月3日16:00前将纸质签字盖章版报送至科研处413室,电子版请发送至zhangheng@hfuu.edu.cn。
3.若无此类情况,请各学院签字盖章后“零”报告。
联系人:肖新国、章恒;联系电话:62158270。
附件:校企合作共建情况统计表
科研处、服务地方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