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院处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职部门及个人名下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发布者:审计处发布时间:2020-09-17浏览次数:704

各相关系、部门:

按照处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对下列17位处级干部任职部门和个人名下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具体人员、系、部门和要求如下:

一、人员和部门

姚吉祥(纪委、监察审计处)  肖宝生(保卫处)

董承军(学生处)       伍德勤(研究生处)

徐劲松(公管处)       崔国庆(工会)

李泽远(校园建设管理处)   许 进(后勤集团)

昌 超(图书馆)       胡晓军(建工系)

许泽银(原机械系)      牛 欣(数理系)

谢海涛(艺术系)       詹向红(中文系)

陈江华(经济系)       胡艳萍(马克思学院)

许大庆(公体部)

二、清点核查要求

1、完成时间:201711月8日前。

2、各部门资产管理员会同公管处国资科对本部门截止20161231日前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自查盘点,核对资产基础信息,按照一物一码要求,粘贴条形码,制作自查报表,编写自查报告并送国资科。

联系人:党毅62158095,胡婷婷62158097

特此通知

 

 

审计处    公管处

2017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