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院离任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原任职部门及个人名下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发布者:审计处发布时间:2020-09-17浏览次数:910

关于对我院离任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原任职部门及个人名下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各相关系、部门:

按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对下列20位处级干部原任部门和个人名下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具体人员、系、部门和要求如下:

一、人员和部门

刘樟树(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白义香(宣传部)   

缪群道(人事处)    张宇建(计划财务处)      

李长花(科技处)    董强(服务地方与合作交流办公室)

吴 克(外事处)    王昆仑(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李 军(学报编辑部)  张 洁(生物与环境工程系)    

邵国泉(化学与材料工程系)    袁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谭 敏(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  张福全(教育系)     

夏蓓洁(外语系)    李道芳(管理系)

刁宗广(旅游系)    方康年(基础教学与实验中心)    

何世昆(继续教育学院) 魏朱宝(国际教育学院)

二、清点核查要求

1、完成时间:20151130日前。

2、各部门资产管理员会同公管处国资科对本部门截止2015331前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自查盘点,核对资产基础信息,按照一物一码要求,粘贴条形码,制作自查报表,编写自查报告并报送国资科。

联系人:王骏62158095,王美玲62158101

特此通知

 

 

                              审计处    公管处

201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