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安徽省高校秋季开学安全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拟于在9月5日-9月16日组织对实验室安全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检查。按照《合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全面排查实验室危险源、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及水电门窗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和处理记录。严格落实《合肥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做好各项安全应急预案。
2.实验室运行状态检查。对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实验材料、仪器设备状态和利用情况进行检查与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实验室正常运行,支撑教学与科研工作。
二、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用二级学院、部、中心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
自查阶段:9月5日-9月9日;
抽查阶段:9月12日-9月16日。
三、检查要求
1. 认真开展自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及运行情况检查工作,实验室必须逐间检查,认真梳理检查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建立台账,提出整改方案,确保安全隐患检查与整改到位。
2. 按时报送材料。二级学院、部、中心在检查结束后,予以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检查工作的组织安排、落实、检查的总体情况以及存在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纸质总结经二级学院、部、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于9月20日前提交纸质文档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行政楼620室),电子文档(附图片)发至邮箱sysjsc@hfuu.edu.cn。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