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2015年9月 28日下午,校内招标评标小组及监察处完成了评标工作,确定了预中标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人名称:新华社安徽分社
预中标金额:¥ 13.5元/人
公示期: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8日
若投标单位认为上述评审结果使自身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合肥学院公共事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质疑电话:0551-6215809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合肥学院监察处,联系电话:0551-62158025。
特此公示
合肥学院公管处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