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合肥学院灭火器采购与维修定点供应商项目”进行校内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学院灭火器采购与维修定点供应商2、项目概算:预算9万元。(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质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具有高校灭火器新装灌装、消防应急灯指示灯安装等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地化服务。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2)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3)投标人在本地注册成立的;4)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备注: “本地”系指:项目所在地或安徽省;
6、投标人须提供样品(干粉灭火器灌装除外),中标单位的样品将留存本项目使用部门,作为以后检验验收对比使用。(详见采购文件)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12月7日-11日工作时间(双休日除外),合肥学院公共事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国资科,联系人:党老师,电话:62158096、62158095。
2、采购文件免费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4日下午2:30前,请将样品(干粉灭火器灌装除外)及密封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送达合肥学院二期行政楼四楼公共事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国资科(415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下午2:30,如有特殊情况延期开标。
2、开标地点:合肥学院二期行政楼四楼会议室(403室)。
六、合肥学院监察处联系电话:0551-6215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