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合肥学院民族窗口厨具设备项目”进行校内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项目名称:合肥学院民族窗口厨具设备预算4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质及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业,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厨房设备生产厂商;
2、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和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合肥市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检测合格证;
4、外购厨具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和产品检测报告(CMA CAL标识);5、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办法
1、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3月3日-9日工作时间(双休日除外),合肥学院公共事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国资科,联系人:党老师,电话:62158096、62158095;2、采购文件免费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3月11日下午2:30前,请将密封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送达合肥学院二期行政楼四楼公共事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国资科(415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3月11日下午2:30,如有特殊情况延期开标。
2、开标地点:合肥学院二期行政楼四楼会议室(403室)。
六、合肥学院监察处联系电话:0551-6215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