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团组织中开展“学习‘7.2’重要讲话精神 落实团十八大工作部署”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18-09-27浏览次数:990

各系团总支、各班级团总支、各社团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团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团中央统一部署,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各级团组织集中开展现决定在全校各基层团支部中开展以“学习‘7.2’重要讲话精神 落实团十八大工作部署”为主题的团日教育实践活动,并在活动后开展评比,对优秀团日活动的班级团支部及社团支部进行资助表彰。现将黄金城hjc999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7.2”重要讲话精神 落实团十八大工作部署

二、活动时间

201810

三、活动内容

各团支部要以“学习‘7.2’重要讲话精神 落实团十八大工作部署”为主题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教育实践活动,把组织青年学生集中学习与加强自学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广大青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团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团支部应积极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团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主线,通过学习座谈、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网上测评等形式宣传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四、项目资助

为推动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校团委将对优秀的主题团日活动班级团支部及社团支部给予资助。具体方式是在活动结束后,各系团总支选择优秀活动班级及社团团总支选择优秀社团支部报送活动经费资助表,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活动总结、新闻稿件、相关照片等)。各系团总支申报的优秀活动班级总数不得超过本系参与活动班级总数的50%,社联团总支申报的优秀社团支部总数不得超过参与活动社团总数的50%,校团委将根据申报材料择优选出优秀活动班级团支部及社团支部进行公开展示和答辩,然后根据答辩评比给予资助

五、项目申报要求

主题团日活动经费资助表、各系汇总表(见附件)交纸质版并盖章,其余申报材料交电子版即可,所有材料于1030日(周二)下午五点之前报送至校学生会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楼),逾期不再受理。

校团委联系人:丁婧,联系电话:0551-62158178

学生会联系人:章钰慧,联系电话:18356036042

六、活动要求

1、突出主题,立足特色。各级团组织要围绕主题,从实际出发,突出特色,强调活动效果和影响力。参加活动的每个团支部都要围绕主题至少开展一项有特色的主题团日活动。

2、务求实效,大胆创新。各级团组织要做好主题团日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务求主题团日活动取得实效。要不断推陈出新,使活动集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于一体,真正实现团员受教育、组织显活力、社会有好评的目标。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以展板、海报等各类媒体宣传交流,并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教育活动,拓展活动交流平台,不断提高主题团日活动在青年学生中的影响力。

七、奖励办法

1、各系团总支申报的优秀活动班级总数不得超过本系参与活动班级总数的50%,社联团总支申报的优秀社团支部总数不得超过参与活动社团总数的50%,被推优班级及社团需上交纸质版团日活动材料。然后校团委将根据申报材料择优选出优秀活动班级团支部及社团支部进行团日活动风采展示。

2、经过系内推优,校团委审核后,将从主题团日活动风采展示中表现优秀的团支部中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3、校团委最终将根据答辩评比给予资助。一等奖补助奖金300元,二等奖补助奖金200元,三等奖补助奖金100元。

 

共青团合肥学院委员会

2018927

皖青组〔2018〕20号_关于在全省各级团组织集中开展“学习‘7•2’重要讲话精神 落实团十八大工作部署”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主题团日活动经费资助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