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学院2021年度“筑梦远航 爱心助学”志愿服务项目工作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1-11-30浏览次数:244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各志愿服务组织:

为进一步扩大“筑梦远航”系列活动在合肥学院学生群体中的影响力,鼓励更多的同学积极投身“筑梦远航 爱心助学”志愿服务项目,黄金城hjc999团委决定开展合肥学院2021年度“筑梦远航 爱心助学”泗县陡张村和惠庙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项目工作评选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合肥学院爱心组织奖、爱心班级奖、爱心个人奖三类奖项。

二、参评条件

申报爱心组织、爱心班级、爱心个人奖项,均需填写申报表(申请表格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一)爱心组织

爱心组织参评对象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组织。

1、成立2年以上的,已登记注册的合肥学院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各公益社团等);

2、具备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日常管理规范,章程完善,组织体系完整;

3、积极响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开展的关于“筑梦远航 爱心助学”相关活动,切实落实其开展的工作,积极拓展服务项目。

(二)爱心班级

爱心班级参评对象为参加“筑梦远航 爱心助学”志愿服务项目的班级。

1、在“筑梦远航 爱心助学”志愿服务项目中表现优异的爱心帮扶班级;

2、积极响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开展的关于“筑梦远航 爱心助学”相关活动,切实落实其开展的工作,积极拓展服务项目;

4、在活动过程中积极进行活动记录和写总结文稿。

(三)爱心个人

爱心个人评选对象为黄金城hjc999长期坚持参与“筑梦远航 爱心助学”志愿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参评基本标准如下:

1、申报者必须为黄金城hjc999在籍学生,已注册志愿者;

2、参与“筑梦远航 爱心助学”三下乡活动;

3、在“筑梦远航 爱心助学”志愿服务中认真负责,与留守儿童交流和谐,联系密切;

4、申报者需向所在的二级学院团委提交相关志愿服务等相关凭证,二级学院团委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给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三、审批方式及要求

申报合肥学院2021年度爱心组织、爱心班级、爱心个人奖项,均需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爱心组织不限报,从申报的组织中评选出5个优秀组织(若申报不足5个根据实际情况再做调整);各二级学院限报3个爱心班级、5个爱心个人;各公益社团限报2个爱心个人。于12月1日晚19:00之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办公室邮箱(3361733313@qq.com),并于2021年12月1日晚19:00前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上交至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评选表彰工作旨在表扬项目中表现突出的爱心组织、爱心班级及个人,以达到鼓励支持项目、扩大活动影响的效果。

(二)各参与项目的二级学院及公益社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评对象的申报、审查、复核、初评和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可靠。

(三)评选结束之后,结果将会在团委网站进行公示。

(四)具体评分标准详情见附件。

 

 

团委联系人:方淑颖联系电话:0551-62158177

学生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18324730695

 

                   共青团合肥学院委员会

               合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 “筑梦远航”项目爱心组织申报表.docx

附件2 “筑梦远航”项目爱心班级申报表.docx

附件3 “筑梦远航”项目爱心个人审批表.docx

附件4-6 合肥学院2021年度“筑梦远航”项目表彰评选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