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再次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 2012-02-24 浏览次数: 125
    日前,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皖教学〔2012〕1号)文件,合肥学院喜获“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院第二次获此殊荣。  
    在省教育厅的关心领导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合肥学院围绕“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学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学院制定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以推进学风建设“六大工程”为抓手,以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基础,强化就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完善领导机制,突出指导服务,加强教育引导的就业工作总体思路,以积极措施应对挑战,用创新精神扎实推进,积极促进毕业生多方位、多层次就业。
    2011年学院将就业工作上升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把就业工作摆在全院更加突出位置,继续深化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建立全方位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就业工作模式。学院广泛开展扎实有效的就业咨询与就业服务工作,教育引导毕业生开展创业活动,进行职业素质、创新创业培训,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切实提高毕业生的择业能力;加强就业基地建设,大力开拓就业市场,提升就业质量,确保合肥学院就业工作继续走在全省高校前列。2011年学院共举办招聘活动220余场,提供有效工作岗位11000多个,全院有约2000多名毕业生通过校内招聘落实了就业单位。同时毕业生的就业质量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2011年学院共有毕业生3311人,其中本科生3179人,专科生132人。 截止2011年12月底,本科就业率为97.86%,专科就业率为97.73%,均位居全省前列,顺利实现了2011年的目标任务,为学院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就业工作事关民生,任重道远。在新的一年合肥学院将按照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要求,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坚持“以学生为本”,确保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再创辉煌。(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