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优秀学生编辑评选细则
发布时间: 2020-07-03 浏览次数: 521

    一、优秀学生编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面向新闻中心学生编辑在编总数30%,由院党委宣传部、学生处联合颁发荣誉证书。
    二、参与评选人员必须担任学生编辑工作达一年以上,时间从成为实习学生编辑之日计起。
    三、热爱本职工作,能很好地履行执行编辑职责;
    四、学生编辑所编稿件精当,有深度,版面编排重点突出,讲究艺术;
    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执行编辑的各期院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六、具有良好的政治导向意识,所编辑出版的每期院报内容无政治问题;
    七、注重编辑校对质量,所编辑出版的每期院报校对差错不超过2处;每版校对出现差错超过两处者,编辑费减半。
    八、具有良好的改革创新意识,能不断总结、改进院报编辑出版工作,提高编辑质量;
    九、必须完成一定的业务额,每年编辑院报版面不少于5版。学生编辑个人专业课学习成绩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