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报》学生编辑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1-10-25 浏览次数: 448

    1、学生编辑是院报编辑部领导、新闻中心管理的学生兼职编辑队伍。
    2、学生编辑应当品学兼优,热爱新闻事业,开拓创新,具有较强的写作水平和策划、协 
调、组织能力。
    3、根据编辑部老师工作安排,做好所负责版面的选题计划、新闻采写与组织、文字编辑、版式编排、校对等工作。
    4、学生编辑应认真审阅各类稿件,对所采用稿件要保证事实清楚,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主动挖掘新闻线索,进行版面策划,并及时与所在的版面责任(增)编辑老师(删)沟通,经老师同意后方可参加或安排有关采访活动。
    5、所有版面实行学生编辑负责制,学生编辑应精心制作新闻标题、设计版式,及时完成编辑工作,保障按时出版,对负责版面的稿件质量负责。
    6、新闻版(A1、A2、A3)25日前上交初版,通讯、评论等稿件20日之前上交;副刊版、互动空间版、理论与实践版、系部风采等各类专版版面及版式在24日之前上交;27、28日完成校对工作。
    7、每月定期召开编辑会议,分析、总结上期院报的优点与不足,策划和布置下期院报工作。南北区学生编辑之间、学生编辑与责任编辑之间应加强交流和学习,不断提高编辑水平。
    8、院报编辑实行责任制,学生编辑对责任编辑负责,如出现报道失实、有误,稿件拖拉以致该版不能如期完成等情况,学生编辑必须向院报编辑部做出书面检查,院报编辑部将视情况作出处理。如对院报编辑部或对学院产生不良影响,学生编辑在做出书面检查后自动离职。
    9、各学生编辑在校报定稿后,另制一份表格。内容包括已采用稿件的题目、字数、作者姓名、所在单位等,连同自己的版交于各版的负责老师。
    10、学生编辑录用采取个人报名和院报编辑部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学生编辑常规每学期考核、调整一次。每年进行院报优秀学生编辑评选,细则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