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院关于取消学生期末考试资格的情况说明

发布者:生物学院发布时间:2020-12-22浏览次数:501




根据《合肥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院行政[2017]205)第五条考核资格相关规定,经授课老师审核,现决定取消以下学生《》课程(模块)的期末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及具体原因如下:


学号

姓名

专业名称

班级名称

原因











请协助通知到学生本人。如学生仍坚持参加期末考试,则试卷作废。特此声明。


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

授课教师签字:


生物学院关于取消学生期末考试资格的情况说明(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