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王美玲发布时间:2017-03-20浏览次数:630

各系:

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及报销所需材料:

报销对象为我院2016年参保的大学生

报销所需材料:1、学生本人门诊医药费报销申报说明(下载),经所在系班级辅导员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2、发票2016101日以后)、药品清单、门诊病历,中国银行卡复印件(正反两面),校园一卡通复印件。

二、材料收集时间及地点

时间:每周二、周三下午13:00—16:00(遇节假日停报)。

地点:行政楼一楼,大学生事务管理中心。联系人:魏国栋,联系电话:62158116

说明:药品目录请见《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ahhfld.gov.cn/bmcx/ywxx/5403/201402/t20140217_1644483.html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合肥学院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申报说明。

2、合肥学院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就诊和医疗费报销的

暂行规定。

3、合肥市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4合肥学院在校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流程。

 

 

公共事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33

 

1-关于合肥学院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申报说明.docx

2-合肥学院(院行政〔2016〕16号)(合肥学院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就诊和医疗费报销的暂行规定).pdf

3-合肥市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名单.docx

4-合肥学院在校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