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念“一二·九”运动,培养大学生团结、竞争、进取的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现决定举办合肥学院第十九届“一二·九”辩论赛。
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合肥学院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比赛主题
持之有故,辩之有理
三、参赛对象
1、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参赛者以院、相关社团为单位组队报名;
2、各院和相关社团分别限报一支队伍参赛;每位同学限报一支队伍。
四、报名时间、地点
请各单位选拔、确定参赛选手,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加盖院二级团委章(学生社团加盖学生社团管理办公室印章)后于11月1日(周一)12:30在35栋105教室“一二·九”辩论赛各参赛队协调会议时上交。
五、比赛程序及计分方法
(一)比赛程序
比赛分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个阶段,赛前由大赛主办方召开领队会议,抽签决定各队参赛辩题与立场,并以此为据安排比赛日程,请各领队按时参会。
具体比赛时间及地点如下:
1、初赛:11月10日(周三)、11月11日(周四)、11月12日(周五)
地点:大学生活动室一
2、复赛:11月22日(周一)
地点:大学生活动室一
3、半决赛:11月30日(周二)
地点:大学生活动室一
4、决赛:12月9日(周四)
地点:图书馆报告厅A
(二)抽签时间和地点
1、初赛抽签 时间:11月1日(周一)12:30
地点:35栋105教室
2、复赛、半决赛、决赛抽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计分方法
比赛严格按照《合肥学院第十九届“一二·九”辩论赛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计分(见附件2)
六、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
设冠军、亚军、季军各一队,精神文明奖若干。
(二)个人奖
1、每场辩论赛中设一名最佳辩手;
2、本次比赛共设金牌辩手一名、银牌辩手一名、铜牌辩手一名(个人奖得主须参加两场或两场以上,其中金牌辩手为决赛中最佳辩手,银牌、铜牌辩手依据总分角逐);设优秀指导老师奖三名(进入半决赛队伍的指导老师)。
七、比赛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辩论赛,认真做好大赛的组织、报名、培训和比赛等工作。各参赛队由本院、本社团八名参赛选手、一名领队和一名指导老师组成。要选拔优秀队员参加比赛,参赛队员须认真阅读并遵守辩论规则,参赛时应统一着装;
2、比赛中倡导积极、主动、文明,不得对对方辩友做出不礼貌或有失风度的行为,否则取消评选精神文明奖的资格;
3、每场比赛上场队员和辩序可以调整,但必须在报名名单之内,同时应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报告主办方,逾期不予调整;
4、各参赛队在每场比赛前20分钟到达赛场签到,否则以弃权处理;
5、各参赛队要服从大赛主办方安排,答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答辩规则,服从答辩主席的安排和评判团的评判;
6、每场辩论赛中,各参赛队须在本场辩论赛结束后进行约五分钟左右的节目表演,形式不限,并提前提交表演时所需的音频视频等素材,同时鼓励本场辩手参与。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
联系人和电话:
团 委: 丁 婧 62158178
学生会: 王雨婷 18256395128
附件:
1、合肥学院第十九届“一二·九”辩论赛报名表
2、合肥学院第十九届“一二·九”辩论赛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3、合肥学院第十九届“一二·九”辩论赛比赛程序
4、合肥学院第十九届“一二·九”辩论赛精神文明奖评分细则
团委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一:合肥学院第十九届“一二·九”辩论赛报名表.doc附件二:合肥学院第十九届“一二·九”辩论赛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doc附件三:合肥学院第十九届“一二·九”辩论赛比赛程序.doc附件四:合肥学院第十九届“一二·九”辩论赛精神文明奖评分细则.doc